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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时间:2022-07-30 22:00来源:互联网整理    作者:南宁乌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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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的核心观点如下:扶贫捐赠税收政策、扶贫捐赠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

2019 星期三,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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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1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务院扶贫办公室发布《关于扶贫货物捐赠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主要内容如下: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起,单位或个体工商户向目标扶贫地区的单位和个人免征增值税。

?2015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符合上述条件的扶贫货物捐赠可追溯实施上述增值税政策。

?本公告发布前已征收入库的,按上述规定免征增值税,可抵扣下个月应缴纳的增值税或退税。已向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只有在收回专用发票后才能免税。不能收回专用发票的,不予免税。

(消息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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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扶贫捐赠所得税政策 扶贫捐赠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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