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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这些愚蠢的事情一文说全了)

时间:2022-05-09 22:00来源:互联网整理    作者:南宁代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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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与人力资源外包的区别

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这些愚蠢的事情一文说全了)

众智财税智库

很多会计在日常工作中总是分不清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导致税务问题频发。在目前的税收征管环境下,很容易被税务检查,会导致企业补税、罚款、滞纳金!

那么,劳务派遣和人力资源外包有什么区别呢?

1、概念不同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将员工派遣到用人单位,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为用人单位提供工作服务,以满足用人单位对各种灵活用工的需求。一般来说,派遣员工不是单位的人。与你单位没有劳动合同关系。如果他们只是派你去工作,你可以按照约定支付劳动费。

人力资源外包:是指企业根据需要外包一项或多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流程或管理职能,由第三方专业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机构或公司管理,以降低运营成本,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效率。简单的理解是将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应该做的工作(如招聘员工、培训员工等)外包给第三方,并按规定支付服务费。

由此可见,劳务派遣以派遣员工为重点,人力资源外包以人力资源委托为重点。

2、属于不同的行业

两者都属于商业辅助服务,但劳务派遣属于商业辅助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外包属于商业辅助服务的代理服务。

3、不同的增值税政策适用于不同的增值税政策

劳务派遣计税方法、销售额、税率(征收率)

人力资源外包计税方法、销售额、税率(征收率)

4、发票开具的不同

商品分类代码不同:劳务派遣业务选择人力资源服务

发票类别:两项业务均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但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有特殊规定:

劳务派遣选择差额纳税时,应当向用人单位收取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费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开具,普通发票可以开具。

人力资源外包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附:具体案例分析

一、劳务派遣

A是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本月收入200万元,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180万元,计算简单,假设没有其他业务,没有进项发票,不考虑其他税费。

情况一:甲为一般纳税人

(1)一般计税:应纳税额:=200/1.06×6%=11.32万元。

分析:一般纳税人在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时,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所得全部价格和额外费用为销售额。

开具发票提示:开一张价税合计200万元,税额11.32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率为6%的普通发票,品名为*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服务。

(2)选择简易计税:应纳税额=(200-180)/1.05%×5%=0.95万元。

分析: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扣除代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发票开具提示:有三种方法,一是通过新系统中的差额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200万元和扣除额180万元,系统自动计算税额0.95一万元和不含税额199.0510000元,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税字样。二是开具两张发票: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总价税20万元,备注栏注明月度劳务派遣管理费;另一张普通发票总价税180万元,备注栏注明月薪、资金和社会保险。三是全额开具普通发票,总价税200万元,税率5%。

情况二: A是小规模纳税人

(1)选择差额纳税:应纳税额=(200-180)/1.05%×5%=0.95万元。

分析: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选择差额纳税时,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扣除代理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发票提示:与一般纳税人选择简单纳税相同。

(2)未选择差额纳税:应纳税额=200/1.03×3%=5.83万元。

分析: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开具发票提示:开具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总价税200万元,税额5.83万元,税率3%。

二、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A是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本月人力资源服务收入200万元,客户单位委托给客户单位员工的工资和费用180万元。为了计算简单,假设没有其他业务,没有进项发票,没有其他税费。

情况一:甲为一般纳税人

(1)一般计税:应纳税额:=(200-180)/1.06×6%=1.13万元。

分析: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销售额不包括客户单位委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发票开具提示:目前比较常见的开票方式是开两张发票,开一张价税20万元的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为*代理服务*劳务费;开具价税总额180万元的普通发票,品名为*代理服务*代收代付,普通发票税率栏填0,备注栏注明代缴社保和公积金。

但根据总局公告,2017年45日,正式列出了非税务发票项目,人力资源外包的收付款项不包括在编码中601-612在非征税项目中,因此,中智君认为开具收款收据(后附工资单、社保缴费单原件)更为合适,这也符合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十条规定,企业在中国发生的支出项目不属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单位的,以对方开具的发票以外的其他外部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根据公告第八条第三款的规定,其他外部凭证可以是外部收据等收据凭证。(下同)

(2)选择简易计税:应纳税额=(200-180)/1.05%×5%=0.95万元。

分析: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时,按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2.a是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200-180)/1.03×3%=0.58万元。

分析: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销售额不包括客户单位委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附:劳务派遣相关热点问答

问:认定小型微利企业时,劳务派遣员工是否计入用人单位员工人数?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7]号。43)第二条,确定小微利企业的员工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人数。也就是说,在确定小微利润企业时,单位员工人数包括劳务派遣员工。

问:用人单位能否申请以劳务派遣形式安置残疾人的税收优惠?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5号),以劳务派遣形式就业的残疾人属于劳务派遣单位,而不是实际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能申请安置残疾人的税收优惠。

问:技术开发中使用劳务派遣的劳务费能否享受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扣除征收范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外部研发人员的劳动力成本计入劳动力成本。外部研发人员是指与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动就业协议(合同)和临时就业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和辅助人员。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部研发人员的工资和工资属于外部研发人员的劳动力成本。您可以享受额外扣除的税收优惠。

问:接受劳务派遣用工的实际费用是凭发票还是自制凭证支付?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职工实际发生的费用,税前扣除应分为两种情况:按照协议(合同)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作为劳务费用;直接支付给员工的个人费用,作为工资薪金费用和员工福利费用。因此,直接支付给用人单位的劳务费需要取得用人单位开具的发票;直接支付给员工的个人工资薪金费用,可凭自制凭证列支。

问:以劳务派遣方式接受本单位残疾人就业的,计算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残疾人人数计入派遣单位还是接受单位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

答: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征收政策的公告》(2019年第98号),用人单位依法通过劳务派遣接受残疾人在本单位就业的,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协议协商后,残疾人人数计入其中一方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和在职职工人数,不得重复计算。

文章标签: 企业所得税 劳务派遣员工 税务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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