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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主提问的这个问题在基层比较普遍,就是身在行政单位,但是是事业编制身份,也就是混编混岗。这种情况下,在事业单位改革时候我估计编制会保留不变,继续是事业编。
因为本在眼前最大难题就是编制限制,一个科局行政编也就5到6个编制,但是科局人员基本都在40多人左右,所以国家在事业单位改革时明确提出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
所以你的编制估计还会是事业编,待遇也不会变,你要是想成为公务员,只能考试或者事业副科级实职这两种途径。
祝你好运!!!
————————————————————————————————————————————————————————————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转变为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的可能性不大。
为什么这样说呢?
要知道,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原来一部分是政府工作部门,行政机关,在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中,因压缩行政机构数额,缩减行政编制,而转变为事业单位;另一部分是具有行政职能及行政执法、委托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当然都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范筹之内的。
因而,其他原非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虽然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都是公益性一类事业单位,没有行政职能及行政执法、委托行政执法职能,所以在事业单位改革中,转变为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事业单位的可能性不大,微乎其微!
仅供参考。
————————————————————————————————————————————————————————————一,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编制和公务员编制不一样,公务员使用的行政编制是由国家核拨到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再由省、直辖市、自治区核拨到所属的市、地区。范围是七大机关(略)。事业单位的成立一般由所在省市县区机构编制部门审批,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的确定由省级组织人事部门审批。二、你所说的升迁,其实就是职务晋升,当然得一级一级的,一般分为: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副调研员、调研员、副巡视员等等,当然也包括实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不能超过单位的规格,比如,事业单位为科级,工作人员的职务最高为科级,不能晋升到副处以上。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一般可以考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
————————————————————————————————————————————————————————————这还是挺难回答你的,虽然事业单位改革消息传得沸沸扬扬,但是事业单位未来发展如何?期待后续吧!
你所在的单位参公,身边同事也都是参公身份,仅仅你没有;那应该能参公!希望我的回答你能帮到你哈
————————————————————————————————————————————————————————————从介绍中了解到,题主目前在一个行政科局上班,编制在下属参公事业单位(执法大队),你调进单位之前单位就巳经参公了,而题主没有参公,还是全额事业编制(管理岗)。问在这次事业单位改革中你能不能参公?
看了你的介绍,我首先可以告诉题主,你不可以参公,但仍然可以分流到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并保留事业单位的编制。
为什么这样说呢?
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单位),原来就有一部分是政府的工作部门,属于行政机关,在历次政府机构改革中,由于压缩行政机构数额,缩减行政编制,而转变为事业单位;另一部分是具有行政职能及行政执法、委托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像题主所在的执法大队就属于这类单位。所以他们肯定就应该是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啰。
在这次机构改革中,按照国家出台的方案,承担行政职能类的事业单位可能会转归或转为行政机构。比如中央确定的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等; 从事生产经营的,转为企业。比如有收入的政府宾馆、广播电视部门的网络公司、彩票发行等;承担公益服务的,继续保留事业单位编制,强化公益服务属性。比如义务教育和基础科学研究院等。
行政职能类的事业单位(参公单位)转为公务员也是有条件限制的。首先,转公的人员原来就已经拥有了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其次,个人的编制必须是在行政机关单位,拥有独立的行政执法权,而不能是挂靠的。
题主在调入单位之前人家巳经是参公单位了,编制又不在机关,而是挂靠在下属参公的执法大队。所以你的身份不是参公编制,而是事业编制,因此不可能转为公务员的。但你因为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在改革中仍然可以安排到公益一类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这一点可以放心的。
————————————————————————————————————————————————————————————清退事业单位的行政职能是这次改革重点之一。四川省前几天公布的改革方案:在机构改革中,我省将按照精干高效原则,设置省委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将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部纳入改革实施范围,确保改革后,除法律法规明确外,不再保留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后除了行政执法机构外,不再保留或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按照四川省的方案执法大队还是能保留行政职能。
但是,根据辽宁省的试点改革,行政执法中心单位并不参公,已经取得参公身份的人员暂时保留。今后能否继续参公,前景并不乐观。也即是说以后没有参公这个编制。
所以说,事业单位改为参公的可能为零。
但是,还有一种非常小的可能。我所在的地市前阶段有个政策,一些事业单位人员通过考试可以转为公务员。当然这些人员基本都是各自单位推荐的,并没有开放报名。如果你们那有这种试点改革你也可以关注下。
————————————————————————————————————————————————————————————按照最新发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来看,
1、全额拨款事业要分以下3种情形区别对待。
2、第一种: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承担行政职能,且本来就是按公务员法管理,下一步会转为行政编制。
3、第二种:承担公益服务事业单位,继续保留事业单位编制,本次不改制。
4、第三种:为机关提供后勤保障的事业单位,纳入机关统筹管理,目前是否改制还未明确。
————————————————————————————————————————————————————————————像你说的这种情况,不太可能参公。
1、承担执法功能的事业单位变为参公,是符合事业单位改革要求的。你说你调进来就单位就已经参公,那么就是说你所在的单位已经完成了改革,变成参公单位了,和公务员待遇一样,这样就不存在继续改革的问题,所以你的编制问题只是个例,已无随单位整体转制变身份的可能。其他人拿车补什么的,你只有看看的份了。
2、像你这种情况,要想变参公或公务员,只有两种途径,一是参加考试,像你这样全额事业编参加考试,其实是比较亏的,一来不知道考不考得上,二来既便考上了也要从头开始,以前的经历基本上就归零了。所以最好是通过第二种方式—提抜调任,这样可以一次性解决问题。不过前提是有领导帮你。这很关键。
3、还有一种,你不用转也可能享受参公待遇。有消息显示,今后存在混编的行政机关将统筹管理。学校、医院等事业单位,进一步强调了公益属性,将同主管部门“管办分离”,自主治理;为机关提供支持的事业单位,由于与机关联系十分紧密,又完全依赖财政供养,所以将在不改变事业单位本质的基础上,强化行政辅助属性,有关待遇将“参照”机关,有利于解决大家比较纠结的“混岗混编”,公车补贴、岗位晋升等问题。
这是前几天一位粉丝的留言,不知真假。希望是真的,不过既便如此,恐怕也要等上一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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