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目录:
在建工程这个会计科目可能很多商贸会计听说过但是没接触过,不太了解其中的内容与会计科目的核算,如果你还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的话,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首先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在建工程属于什么会计科目
一般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是固定资产发生的日常修理费、大修理费用、更新改造支出、房屋的装修费用等,满足固定资产准则规定的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科目应当按照“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在安装设备”、“待摊支出”以及单项工程进行明细核算,在建工程发生减值的,应在本科目设置“减值准备”明细科目进行核算,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在建工程的价值。
在建工程相关的会计分录
外包的在建工程
1、外包的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2、将设备交给承包企业进行安装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3、与承包的企业结算工程价款时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自营的在建工程
1、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原材料/库存商品
如果是计划成本,还应该分摊成本差异
2、相应的增值税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职工薪酬
3、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提供的劳务
借:在建工程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4、在建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和应该负担的税费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贷:银行存款
如果借款费用满足资本化的条件
借:在建工程(待摊支出)
贷:长期借款/应付利息
在建工程会计处理比较
各单位所需固定资产,除了外购之外,还可以充分利用自有人力、物力自行建造,即称之为在建工程。在《企业会计制度》中为此专门设置了“在建工程”会计科目进行核算,工程支出发生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工程完工交付使用时,按实际工程支出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而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未设置相应的会计科目,进行基建业务的核算。
以上就是关于在建工程的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企业建账,按注册资本来做第一笔分录,假设股东投入的现金、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则应该是:
借:现金或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贷:实收资本(股本)
然后投钱建厂房时 借:在建工程,贷:现金厂房建起后,转入固定资产借;
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你们建造厂房是自己用?还是给人家建造厂房?
简单说,如果你单位属于自建工程,如、建造本单位使用的房屋、仓库等,要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工程完工后,结转到“固定资产”科目中。
购买工程物资开发票,属于商品,大宗的可以到国税开临时商业发票,小宗的可以到地税开商业发票。不过,建议由供应商代开,
避免今后税务找你们的麻烦。
支付工人工资,可以自己编制临时工资表,进行支付。最好要编花名册,贴身份证复印件,编制工程项目表,可以合理避税。
如果签订外包工,那么就需要开,地税开建筑劳务发票,照样,建议由建筑商代开,避免今后税务找你们的麻烦。
你们在什么地方建造厂房?如果适宜,可以介绍客户给你们,或进行项目合作。
开发成本科目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
房地产企业自用的房屋外包建设应计:在建工程科目,完工后应转入:固定资产:厂房核算。
购买土地自建厂房,发生的土地支出账务处理是,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建造过程中发生的支出账务处理是,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完工结转的时候账务处理是,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在建工程未转固定资产,房产税被税务稽查!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锡税二稽罚[2022]186号
案件名称 江苏***纤维科技有限公司-逃避缴纳税款
处罚事由 1、你单位2022年3月利用存量土地新建厂房约15100平方米房屋完工并开始安装设备,“在建工程-建筑”尚未结转,工程合同款2545万元,未申报相应房产税。 2、你单位于2021年8月签订建筑施工合同,合同价2545万元,未申报相应印花税。 3、2016-2022年度,你单位和金融机构签订借款合同,其中2016年2500万元、2017年2380万元、2022年2300万元、2022年2200万元、2022年3620万元、2021年1810万元、2022年1600万元,未申报相应印花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或者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名称 江苏***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91320***922876A
处罚结果 对房产税处0.5倍罚款计26722.5元,对印花税处0.5倍罚款计7920元,合计罚款34642.5元。
违法行为登记日期 2022-11-10
处罚决定书制作日期 2022-11-10
处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无锡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以上是【在建工程科目的会计核算和会计分录,公司新建厂房账务处理】,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访问
作为老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我们(www.wjx66.cn)提供工商注册、财务服务、社保服务、商标服务、各类创业套餐等早期创业公司需要的泛法律服务。
联系在线客服或者提交需求,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或咨询24小时人工客服电话 15578329440 / 13768976670
10年金质服务 专业可见
15578329440 / 13768976670
服务时间: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