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南宁财税平台专业代办南宁营业执照、南宁公司注册、南宁代理记账报税、南宁商标申请专利代办等工商财税业务!热线:13768976670 / 15578329440
您的位置: 老南宁财税服务平台 > 新闻动态 > 税务筹划 >

企业收到国家节能环保技术改造专项拨款50万元。会计分录怎么做

时间:2023-04-15 22:00来源:互联网整理    作者:南宁友仔朱

以绵薄之力助力每一位创业者

用专业让品牌深入人心

电话:15578329440

企业收到国家节能环保技术改造专项拨款 50 万元。会计分录怎么做?

解答:

企业收到国家节能环保技术改造专项拨款,属于政府补助,且指定了专门的用途(用于节能环保技术改造)。

1、会计处理

(1)收到补贴款

借:银行存款 50万元

贷:递延收益 50万元

(2)用于节能环保技术改造

借: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 50万元

贷:银行存款 50万元

(3)总额法下,不冲减节能环保设备的账面原值,按规定折旧后:

借:递延收益(折旧金额)

贷:其他收益(折旧金额)

(4)净额法,直接冲减固定资产原值:

借:递延收益 50万元

贷:固定资产 50万元

说明: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从“总额法”和“净额法”中选择一种。

2、税务处理

(1)由于满足不征税收入条件,可以按照不征税收入处理,但是购买的固定资产折旧不得税前扣除扣除。如果会计核算采用“净额法”,则没有税会差异,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如果会计核算采用“总额法”,则存在税会差异,在企业所得税申报时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2)也可以在实际收到补贴款时,按照应税收入处理,购买的固定资产折旧也就可以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3)由于该补贴是技术改造项目,不跟销售数量等挂钩,所以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财税问答##财税实务##会计处理##税务#

企业收到国家节能环保技术改造专项拨款50万元。会计分录怎么做

文章标签: 企业所得税

以上是【企业收到国家节能环保技术改造专项拨款50万元。会计分录怎么做】,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访问 

作为老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我们(www.wjx66.cn)提供工商注册财务服务社保服务商标服务各类创业套餐等早期创业公司需要的泛法律服务。

联系在线客服或者提交需求,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或咨询24小时人工客服电话 15578329440 / 13768976670

我们服务优势

10年金质服务 专业可见

联系我们

15578329440 / 13768976670

服务时间: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