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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鹏说收入准则 - 知识连载-跟我学《新收入准则》(21)

时间:2022-12-02 18:13来源:互联网整理    作者:南宁友仔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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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

甲旅行社从乙航空公司购买了不可退款的打折机票,甲旅行社可以自行决定向客户(游客)出售这些机票的价格,并可以协助游客解决订票过程中的问题(如,机票时间等)。作为甲旅行社的会计,你如何确认收入?

【解析】

甲旅行社提前购买了机票,在乘坐飞机的权利转移至游客前获得了控制权,向游客所承诺的商品或服务是乘坐飞机的“权利”。

在没有获得游客承诺的情况下提前购买了机票,且机票不可退款,甲旅行社承担了机票的风险,且其能够决定向游客转移机票的价格,因此,甲旅行社是这场多方交易的主要责任人【买断】,应按照机票价格确认销售收入。

【案例2】

甲旅行社按照客户(游客)的要求,向乙航空公司预订规定价格的机票,甲旅行社无法决定机票的价格,但可以向游客收取订票手续费。作为甲旅行社的会计,你如何确认收入?

【解析】

甲旅行社的责任是协助游客购买机票,且其在任何时候都没有主导机票使用的权力,在机票转移给游客前没有获得与机票相关的其它利益(订票手续费)。

除了提供帮助客户订购机票的服务以外,甲旅行社不交付其他任何商品或服务,不承担持有机票的风险,且机票价格不由旅行社决定,因此,甲旅行社是这场多方交易的代理人【中介,主要责任人是乙航空公司】,应按照向游客收取的订票手续费确认销售收入。

【启示】

1、存在多方交易时,首先要判断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卖方担任的角色是代理人还是主要责任人,判断的主要依据是其在向客户(买方或接受服务方)交付商品(或服务)前是否获得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获得控制权是主要责任人,反之则为代理人】

2、存在多方交易时,如果卖方(提供服务方)是主要责任人,则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已收或应收的全部交易对价】;如果卖方(提供服务方)是代理人,则采用净额法确认销售收入【佣金或手续费】

作者:大鹏 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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