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实例问答
具体案例:我公司计划取消,但由于对方吊销营业执照,仍有应收款未收回。我们计划处理这笔钱的损失。我们需要准备什么信息?
答:需提供相关事项的合同、协议或说明、市场监管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坏账说明和专项报告。
根据规定,企业资产损失的相关证据包括具有法律效力的外部证据和具体事项的企业内部证据。应收账款的损失应当确认:合同、协议或者说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由人民法院公告;债务人停业的,由工商部门注销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企业逾期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已作为会计损失处理的,可以作为坏账损失,但应当说明情况并出具专项报告。
综上所述,贵公司需要提供相关事项的合同、协议或说明、市场监管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作为坏账说明和专项报告作为税前扣除的依据。
参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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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遍Buf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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