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南宁财税平台专业代办南宁营业执照、南宁公司注册、南宁代理记账报税、南宁商标申请专利代办等工商财税业务!热线:13768976670 / 15578329440
您的位置: 老南宁财税服务平台 > 新闻动态 > 代理记账 >

安装费计入什么科目?生产线安装费用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设备安装费怎么做账

时间:2023-02-08 10:00来源:互联网整理    作者:老南宁代理代办公

以绵薄之力助力每一位创业者

用专业让品牌深入人心

电话:15578329440

文章目录:

外购需要安装的设备账务处理

A

【答案解析】由于该设备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折旧,并且会计年度与折旧年度不一致,因此需要分段计提。第一个折旧年度计提的折旧=800×2/5=320(万元),第二折旧年度计提的折旧=(800-320)×2/5=192(万元)。2012年应计提折旧的金额=320/12×9=240(万元),2013年应计提折旧的金额=320/12×3+192/12×9=224(万元),2013年期末账面价值=800-240-224=336(万元),大于可收回金额280万元,因此应计提减值准备=336-280=56(万元),计提减值后账面价值为280万元

设备安装工程账务处理

安装设备的工程款记“在建工程”会计科目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购入需要安装的设备,购买价款、安装工程款、安装工人工资、其他安装支出以及使该设备达到可使用状态的开销,均计入在建工程科目,待安装完成,再从再建工程科目转到固定资产科目。

  在建工程指企业固定资产的新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和大修理工程等尚未完工的工程支出。在建工程通常有“自营”和“出包”两种方式。自营在建工程指企业自行购买工程用料、自行施工并进行管理的工程;出包在建工程是指企业通过签订合同,由其它工程队或单位承包建造的工程。?

外包公司账务处理及税费

法律分析:支付劳务外包费的账务处理:分包成本由对方开发票,加上你们的支出就是全部成本。收入是总金额。对甲方开发票时要开总金额,交营业税时拿着分包合同和对方已交税单据,只就扣除分包金额后的交税即可。分包合同及时到所属地税备案,最好提前让地税审核一下,符合分包的要件。公司需要支付劳务公司三项费用分别是按人头计算的服务费、按计件计算的工资、相关人员参保地缴纳的社保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九条 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外包安装费怎么做账

#11月财经新势力#

【财税应用:销售自产/外购门窗带安装服务,如何财税处理?"附案例】

案例1:甲公司是生产门窗带安装的企业,一般纳税人。在2022年11月承包了一个小区的门窗销售与安装,合同约定门窗销售与安装合计金额为1239万元,其中销售价格为1130万元,安装服务为109万元,门窗成本为800万元,安装成本人工费为80万元,请问税务处理?如何会计处理?

【政策依据】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以下简称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不属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件印发)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2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门窗不属于设备,不能适用42号文件!

结论:A门窗生产企业销售自产的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像兼营行为那样进行税务处理,即应分别核算销售门窗的销售额和提供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13%的税率和9%的税率计算增值税。

3、官方回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一条规定,销售自产铝合金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不属于财税[2016]36号第四十条规定的混合销售,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因此,您公司销售自制的铝合金门窗,并提供安装服务,不属于混合销售应当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开具发票,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销售门窗按照销售货物,适用税率13%,安装服务适用税率9%。

【会计处理】

(1)销售门窗的会计处理

销售门窗取得销售收入为1130÷(1÷13%)=1000(万元)、

曾值税销项税额为130(万元)。

取得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13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销售商品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万元

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销售商品 800

贷:库存商品 800

(2)安装门窗的会计处理发生合同成本时:

借:合同履约成本 80

贷:应付职工薪酬 80

收到合同价款价款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109万元

贷:合同结算 1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9万元

确认安装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安装服务80万元

贷:合同履约成本 80万元

确认安装收入:

借:合同结算 10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安装服务 100万元

案例2:乙公司是外购门窗安装的企业,一般纳税人,在2022年11月承包了一个小区的门窗销售与安装,合同约定门窗销售与安装合计金额为1130万元,其中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安装服务为130万元,门窗成本为800万元,安装成本人工费为80万元,请问税务处理?如何会计处理?

【政策依据】

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以下简称财税〔2016)36号文件)第四十条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2、分析: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规定可知,销售货物并提供安装服务,凡货物属于自产的,应像兼营行为那样进行税务处理。

本案例中,安装单元楼门的防盗门不是该企业自产的,而是外购的,因此,就不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文件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应当按照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进行税务处理,即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会计处理

(1)取得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130万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万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0万元

(2)结转销售成本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880万元

贷:库存商品 800万元

应付职工薪酬 80万元

【总结】

1、自产货物销售并安装,属于兼营行为,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

2、外购货物销售并安装,属于混合销售行为,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关注我,每天分享不一样的财税知识安装费计入什么科目?生产线安装费用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设备安装费怎么做账安装费计入什么科目?生产线安装费用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设备安装费怎么做账

文章标签: 计入 安装费 设备安装费

以上是【安装费计入什么科目?生产线安装费用应计入什么会计科目?,设备安装费怎么做账】,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访问 

作为老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我们(www.wjx66.cn)提供工商注册财务服务社保服务商标服务各类创业套餐等早期创业公司需要的泛法律服务。

联系在线客服或者提交需求,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或咨询24小时人工客服电话 15578329440 / 13768976670

我们服务优势

10年金质服务 专业可见

联系我们

15578329440 / 13768976670

服务时间: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