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税网
近年来,为更好地响应自然人就近代开发票业务的诉求,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规定,委托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代征自然人代开发票环节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点多面广的邮政网点在便利自然人代开发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新疆税务信息化水平的不断提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发票开具功能日益完善,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完成网上代开发票业务。经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与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共同决定,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停止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代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及代开发票业务。
自然人如需办理代开发票业务,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新疆税务手机APP或前往各办税服务场所办理。
尐咾癙:这就对了,本来10元钱的邮寄业务,他收22元。
以上是【税务局停止邮政委托代征业务】,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访问
作为老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我们(www.wjx66.cn)提供工商注册、财务服务、社保服务、商标服务、各类创业套餐等早期创业公司需要的泛法律服务。
联系在线客服或者提交需求,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或咨询24小时人工客服电话 15578329440 / 13768976670
10年金质服务 专业可见
15578329440 / 13768976670
服务时间: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