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南宁财税平台专业代办南宁营业执照、南宁公司注册、南宁代理记账报税、南宁商标申请专利代办等工商财税业务!热线:13768976670 / 15578329440
您的位置: 老南宁财税服务平台 > 新闻动态 > 财税知识 >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哪个承担

时间:2022-03-29 17:00来源:互联网整理    作者:老南宁代理代办公

以绵薄之力助力每一位创业者

用专业让品牌深入人心

电话:15578329440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哪个承担

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以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进行清偿。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所得的价款,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下列顺序清偿: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主债权的利息;主债权。

扩展问题一:

实现抵押权和行使抵押权的区别在哪里?

抵押就是一种担保,以一定的财务作为履行债务的保证。抵押权人简单的说,就是受抵押担保的债权的债权人。抵押权简单的说,就是抵押权人所拥有的权利,在债务人无法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抵押权(将抵押物拍卖、折价等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注意,抵押权优先一般的债权。举例,银行就是抵押权人,房子就是抵押物,如果你到期无法还款,银行可以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行使抵押权明白了,实现抵押权是什么呢

新《民事诉讼法》施行后,抵押权实现的方式主要三种:1、由抵押权人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2、抵押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实现担保物权,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3、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实现抵押权。《民事诉讼法》抵押权的实现方式的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申请实现担保物权,由担保物权人以及其他有权请求实现担保物权的人依照物权法等法律,向担保财产所在地或者担保物权登记地提出。第一百九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拍卖、变卖担保财产,当事人依据该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物权法》关于抵押权的实现方式的规定:第一百九十五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扩展问题二:

抵押担保既有物的担保(本人和第三人担保两种情况),又有人的担保,实现抵押债权时,如何确定先后顺序

你好,先执行本人的,再执行第三人的!

文章标签:

以上是【实现抵押权的费用哪个承担】,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访问 

作为老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我们(www.wjx66.cn)提供工商注册财务服务社保服务商标服务各类创业套餐等早期创业公司需要的泛法律服务。

联系在线客服或者提交需求,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或咨询24小时人工客服电话 15578329440 / 13768976670

我们服务优势

10年金质服务 专业可见

联系我们

15578329440 / 13768976670

服务时间: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