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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挂失止付的票据有哪些

时间:2021-12-01 16:00来源:互联网整理    作者:老南宁代理代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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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挂失止付的票据有哪些

挂失止付是指失票人以止付通知的方式告知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票据已丧失的情形,请求付款人或代理付款人在有效期内暂停支付票据款项的一种票据权利保全措施。

票据法第15条规定:票据丧失,失票人可以及时通知票据的付款人挂失止付,但是未记载付款人或无法确定付款人和代理付款人的票据除外。

支付结算办法规定: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 ,可以办理挂失止付。

未填明“现金”字样的和代理付款从的银行汇票以衣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不得挂失止

扩展问题一:

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种类有哪些?

你好,已承兑的商业汇票、支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丧失,可以由失票人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挂失止付。

支票也要已承兑的?

你好,支票是不需要承兑的,是顿号。

支票持票人怎么知道付款人是谁?

你好,支票的付款人是出票人的开户银行,在票据有写明。

没有写明现金字样的也可以吗?

你好,支票不需要写明现金字样。

扩展问题二:

丧失后不可以采取挂失止付方式进行补救的票据有哪些?

根据我国《票据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可以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已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支票。不能挂失止付的票据包括:未记载付款人或者无法确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的票据;未填明“现金”字样和代理付款人的银行汇票以及未填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空白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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