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家庭的财产形式主要为不动产,在\\"人多地少\\"\\"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国情背景下,不动产税要承担更多的调控职能。我国不动产税收应有利于集约化使用土地资源,有利于满足民众的刚性住房需求,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活跃且减少泡沫,但目前我国不动产税制结构一定程度上却产生了\\"逆向\\"调节作用。首先,交易量决定了市场活跃程度,而不动产流转环节税负高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房产交易,居民住房的刚性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其次,保有环节不动产税收缺失,既没有对地产商开发、居民购买大面积或高档商品房形成制约,也没有对租赁住房供应产生激励作用。因为住房保有零成本,一定程度上激励了居民将高档住房作为投资品,\\"囤\\"房待涨,这样既不利于土地资源的有效使用,也不利于房产消费属性回归。同时,保有环节房产税缺失也使居民没有动力为转嫁保有成本而将住房投放租赁市场,不利于房产租赁市场的发展。此外,我国遗产赠与税的缺失使我国财产类税收未形成闭环,财产税调节财富分配差距的能力受限。#雄安中税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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