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创业者说:有现在有几个核心员工,我想对他们进行股权激励,把他们都发在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的持股平台里面,我听说,合伙人要按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创业者说:有现在有几个核心员工,我想对他们进行股权激励,把他们都发在一个有限合伙企业的持股平台里面,我听说,合伙人要按照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所得税。员工们的税负最高35%,有点吃不消呀!
吕飞律师回答,不要怕,不全是按照5%-35%的税率计算所得税的。只有持股平台转让股权获得的增值部分按照最高35%的税率计算所得税。平时公司给员工分红,不是按照这个来的。而是按照20%计税的。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者股息、红利,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以合伙企业名义对外投资分回利息或者股息、红利的,应按各个投资者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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