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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注销属于破产吗(申请破产和注销公司区别)

时间:2022-07-28 20:00来源:互联网整理    作者:老南宁代理代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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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申请注销属于破产吗(申请破产和注销公司区别)

申请破产和注销公司区别

公司申请注销属于破产吗 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并不一定是公司破产,公司因被吊销营业执照、股东决定解散公司等情形时,在清算结束后也可以申请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二十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第一百二十一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百二十一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百二十二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逐经通知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予以公告。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百二十一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管理人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一百二十二条破产人无财产可供分配的,管理人应当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 管理人在最后分配完结后,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管理人终结破产程序的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裁定终结的,应当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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