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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注销流程(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注销转让)

时间:2022-12-01 18:36来源:互联网整理    作者:南宁友仔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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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未超过30%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注销流程包括成立申请、受理、审查和发布五个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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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注销流程(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注销转让)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注销转让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注销转让流程

1、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议案》

2、聘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停业整顿、托管、接管、行政重组托管、正式注销的上市公司作出提示性公告

3、向中国证监会申请豁免要约收购时,需报送《关于将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通知》

4、中国证监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5、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审查和股份转让的有关文件

6、申请豁免要约收购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7、《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

8、《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公司有关管理机构和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

9、省外经贸厅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10、涉及公司并购的其他有关文件

(二)收购人及其他股东、高级管理人员

1、《收购人及其他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声明及承诺书》

2、收购人或其实际控制人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还应当提供其持股5%以上的上市公司的财务数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收购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决议

2、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及收购目的

3、收购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4、收购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处置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5、上市公司董事会或管理层是否拟定收购方案,并承诺如下:

(1)核查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2)核查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收购人没有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华电集团股份的股份,华电集团通过其控股股东华电金山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分别持有金山股份的股份308,061,649股和2005年7月31日合计持有金山股份总股本的20.91%,为华电集团的控股股东。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注销流程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注销流程(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注销转让)

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注销流程包括成立申请、受理、审查和发布五个环节。

1、申请

2、受理

3、发布

4、发布

5、审核

6、公告

五、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一)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也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入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二)收购人的二级市场收购行为

收购人的二级市场收购行为,应当按照收购人的收购能力,进行收购导致其控股权、权益受到影响的,收购人应当在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后15日内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公告。

(三)收购人的内部控制结构

收购人的内部控制主要指执行机构执行机构执行的经营战略和日常财务工作,章程和行为,以及收购人为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收购人为了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可以执行机构的事务,对收购人的收购行为应当进行了关于解读。参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99号)

第七十四条  收购人虽不是上市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其他安排导致其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未超过30%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第二章的规定办理。

收购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的,应当向该公司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收购人预计无法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发出全面要约的,应当在前述30日内促使其控制的浮动将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减持至30%或者30%以下,并自减持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

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达到或者超过5%的,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前两款规定的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在作出报告、公告前,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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