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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注销流程(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注销转让)

时间:2022-12-01 19:47来源:互联网整理    作者:南宁表哥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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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对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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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注销流程(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注销转让)

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注销转让

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注销转让应该遵循什么流程?

1、申请

(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

(2)、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

说明:

A、通过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的,应当提供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的联络方式及通讯地址。对企业登记机关予以受理的申请,申请人应当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提交与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内容一致并符合法定形式的申请材料原件;申请人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原件的,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登记机关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但应当提交有关材料原件的错误信息。

B、申请人应当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申请书格式文书提交申请,并按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章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决定确定的企业登记前置许可项目的,申请人应当提交法定形式的许可证件或者批准文件。

2、审查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备注:

A、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B、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3、受理

经对申请人提交的登记申请审查,企业登记机关根据下列情况分别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2)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但申请材料需要核实的,予以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核实的事项、理由及时间。

(3)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有权更正人当场予以更正,由更正人在更正处签名或者盖章、注明更正日期;经确认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注销流程

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注销流程(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注销转让)

上市公司控股的公司注销流程程序:

(一)申请

企业申请其分支机构注销登记一、审查

1、自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提交下列材料:

(1)企业董事会关于企业注销的决议;

(2)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3)税务机关、海关出具的完税证明;

(4)银行出具的帐户注销证明;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2、审查

登记机关收到登记申请后,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

备注:

(1)申请材料齐全。是指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依照企业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公布的要求申请人提交的全部材料。

(2)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3)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时限、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4)申请材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是指申请材料符合法定形式、记载事项符合法定要求、文书格式符合规范。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二、公司清算的条件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四)股东请求而被司法解散,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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