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号文登记
内地企业于香港上市均绕不开搭建红筹架构,都涉及办理37号登记。37号文,即《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由外汇管理局于2014年7月14日发布,该文所规定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普遍被简称为“37号文登记”。小编将结合政策规定以及实务经验,以求简单梳理总结。
搭红筹架构时,境内居民个人在设立了境外控股公司后、设立WFOE之前,应向外管局申请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如果不办理登记,境内居民从特殊目的公司获得的利润和权益变现所得将难以调回境内使用,而且,会造成WFOE与境外母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利润、出资等)均不合法,从而可能会对公司境外上市造成障碍。
另外,在外汇管理逐渐趋严的态势下,如果银行层层追及发现境内个人股东(甚至持股比例非常小)通过境外架构持股未办理37号文登记的,境内实体公司不能办理任何股权转让、增资等股权变动手续。
以上是【37号登记内地企业于香港上市均绕不开搭建红筹架构】,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访问
作为老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我们(www.wjx66.cn)提供工商注册、财务服务、社保服务、商标服务、各类创业套餐等早期创业公司需要的泛法律服务。
联系在线客服或者提交需求,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或咨询24小时人工客服电话 15578329440 / 13768976670
10年金质服务 专业可见
15578329440 / 13768976670
服务时间: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