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税会计分录
缴纳印花税会计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印花税的纳税人:
1.订立、领受在我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的应税凭证,或者在我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法缴纳印花税。
2.应税凭证,是指《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的书面形式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
3.印花税的纳税人分为立合同人、立账簿人、立据人、领受人和使用人。
4.签订合同的各方当事人均为印花税的纳税人,但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和鉴定人。
5.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使用人为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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