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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社保缴费基数?取消个人医疗保险账户,增加养老金!工资要变了!

时间:2022-09-28 22:01来源:互联网整理    作者:南宁山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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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调整社保缴费基数!工资、公积金、养老金都会变!

01

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2021年,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标准仍执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疗保险局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和2020年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标准的通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12号)规定,最低缴费标准为3364元,最高缴费标准为18969元。2021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最新缴费基数标准后随调。

例如,山东省率先公布了2021年社保缴费基数:

在全省统一公布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021年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19012元和3457元执行,灵活就业人员参照执行;2021年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上下限暂按上年度标准执行。

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过300%,不足60%,多退少补。

2020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公布后,月缴费基数超过300%,不足60%,多退少补。

平均工资是多少?

社会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平均工资,通常是指某一地区或国家在一定时期内(通常为一年)的平均工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计划的通知》(国家办公厅)〔2019〕13号)规定: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平均工资如何影响你的社会保障权益?

02

社保优惠政策延长至2022年!

1月2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司长聂明军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20年第四季度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分阶段减免社会保障费是一项临时支持政策,2020年底到期,三项社会保险费自今年1月1日起恢复正常征收。

同时,考虑到疫情风险依然存在,部分企业可能面临巨大压力,规定今年4月底分阶段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将延长1年至2022年4月30日。

【分阶段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自今年1月1日起恢复正常征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分阶段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2020〕49号)

1.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免征中小微企业三个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政策,延长到2020年12月底。各省(湖北省除外)对大型企业等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政策,延长至2020年6月底。各省(湖北省除外)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下同)减半征收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政策,延长至2020年6月底。湖北省对大型企业等其他参保单位免征三项社会保险单位缴费的政策,将持续执行到2020年6月底。

2.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严重的企业,可继续缓缴社会保险费至2020年12月底,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3.2020年各省个人缴费基数下限可继续执行2019年个人缴费基数下限标准,个人缴费基数上限按规定正常调整。

4.有雇员的个体工商户以单位形式参加三项社会保险的,继续按照企业办法享受单位缴费减免和缓缴政策。

5.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以自愿暂停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累计缴费年限计算;2020年未缴费月可在2021年底前补缴,缴费基数可在2021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内自行选择。

【分阶段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计划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2019〕13号)

继续分阶段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自2019年5月1日起,实施失业保险总费率1%的省,将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

自2019年5月1日起,将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期限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工伤保险基金累计余额可在18-23个月的总体规划区域下调20%,累计余额可在24个月以上的总体规划区域下调50%。

03

取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根据国家医疗保险局和财政部2019年提出的要求,2020年底前取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家庭)账户,平稳过渡门诊;取消个人(家庭)账户的,不得恢复或变相设置。

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家庭)账户存在一些缺点,一是金额小,保障不足,实际上很难发挥门诊保障的作用。

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家庭)账户存在一些缺点,一是金额很小,安全不足,实际上很难发挥门诊安全的作用。二是共济能力差,仅限于个人或家庭使用,但也削弱了基金的整体安全能力。三是容易诱发滥用。

国家医疗保险局解释说,取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家庭)账户不会减少居民的医疗保险待遇,而是通过促进门诊总体规划来实现。

各地推进门诊统筹后,门诊小病医疗费用可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基层医疗机构常见病、多发病门诊医疗费用可报销,比例约50%。

1.取消居民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与职工医疗保险无关

文件中提到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家庭)账户与人们通常理解的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同。说到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大多数人的第一反应是职工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

我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统筹管理分为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两个账户。

其中个人账户专门用来存储参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和用人单位缴纳的按一定比例划入的资金。账户中的钱属于被保险人本人,可用于报销以外的医疗费用,如在指定药店购买药品。

许多参保人从未听说过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账户。的确,许多地区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根本没有个人账户。

2.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不受影响,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从未清算

为什么要取消城乡居民个人(家庭)账户?

这是因为两年前,在城市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协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过程中,原新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和原城市居民医疗保险有个人(家庭)账户,也带入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在协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过程中,一些地区设立了个人(家庭)账户进行过渡。因此,一些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险中也存在个人(家庭)账户。因此,这一规定只涉及少数人。

04

各省养老金上涨将陆续落地

目前,江苏省和山东省已宣布增加养老金。这两个省的养老金增加只是基本养老金的最低标准。

具体上调为:江苏省基本养老金最低标准

从163元每月上调至170元每月;山东省的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从180元每月上调至190元每月。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已经上升。如果没有意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也不会落后(实际上,城镇职工一般都有调整,但城乡没有调整)。因此,当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行调整时,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理论上不可能得到改善)。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整方案来看,江苏增长了4.3%左右,山东增长了5.5%,平均增长了5%左右。因此,如果没有意外,今年城市居民养老金的增长应该在5%左右。

05

养老保险业务全过程使用社保卡

按照人社部办公厅2019年印发的《关于压缩制发周期优化社会保障卡管理服务的通知》,2020年底,实现养老保险业务全过程使用社保卡,推进社保卡在就业服务、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工资发放等领域应用。

养老保险业务全过程使用社保卡,意味着领取养老金也需要使用社保卡。

近日,广州等地发出通知,要求退休人员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

需要注意的是,使用社保卡领取养老金,必须激活社保卡的财务功能和银行账户,才能正常领取养老金。

?本文来源:工人日报客户端、人民日报微博、新财税法则、中国政府网、税海涛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方网站、会计、HR成长指南,薪人工资企业小薪
文章标签: 医保账户 社保缴费基数 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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