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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家上市公司被骗(古老的骗局,多家上市公司被骗数百亿)

时间:2022-03-30 01:37来源:互联网整理    作者:老南宁代理代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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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核心要素如下:十几家上市公司联手搞骗局、9家上市公司被骗

9家上市公司被骗(古老的骗局,多家上市公司被骗数百亿)

马博财税闲谈

有个古老的双簧骗局,比如在圈子里,突然出现一些消息,说某人,想要收什么古钱币(或其他某个物品,例如药材、玉石、古玩……),出的价格还挺高,但是,他们选择的钱币,一般都是不被人关注的品种,市场上货也不会多,放出消息一段时间后,就会有人再放出消息,就是出售这种钱币,并且价格很低,这样的效果就是,让你看到了两者之间的利益空间,然后,就会去低价买,以图回来高价卖,但是等你回头找收购那个人的时候,已经找不到了,其实这就是一种双簧出货的手法,很常见。

假如你是一家上市公司,然后有个公司叫贾星星,他找到你说,你能不能帮我加工个东西,但是原材料你必须从指定供应商那里采购,而且你必须全部预付原材料款。

你作为一个聪明上市公司,肯定不会答应。

但是贾星星又提出,加工费贼高,20亿的原材料,可以给你10亿的加工费,而且我可以预付你10%的货款。

然后,贾星星跟你说,可以把这个加工费越做越大,把业绩做高,公司正愁完不成业绩,一听有好事,就答应了。

你收到了预付的2亿货款,然后转头就预付供应商20亿的款,收到原材料就开干,然后确认了30亿的营业收入,10亿的利润,但忽然有一天,贾星星不给你付款了,你账面上还有10亿的加工好的产品,你预付给供应商的钱,人家也不给发原材料了,钱你肯定也要不回来了。

一切的一切,都成了垃圾,变成爆雷了。

直到这时,你才恍然大悟.....

截止目前,已经有多家上市公司受骗了。

一、汇鸿集团(7月23日)

1、业务模式

中锦公司自 2015 年起在主营业务延伸的基础上,开展电子通信设备的采购及销售业务, 该业务核心产品为无线自组网通信设备,该产品即可介入现有宽带网络,也能够独立组网运行,不依托现有宽带,能满足特定环境的通信需求。

该业务的销售模式:客户预先支付 10%的预付款,中锦公司在收到预付款后180 天内交货, 客户对产品验收合格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 90%的尾款。

该业务的采购模式:根据合同约定,中锦公司向生产工厂进行采购, 以 6 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预付 100%的采购款,生产工厂的生产周期为 175 天。

2、应收账款逾期风险

中锦公司与客户航天神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神禾” )签订了系列电子通信设备销售合同。截至本公告日,航天神禾在收到产品后,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导致的逾期应收账款合计 19, 628.24 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63%。中锦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催告,若应收账款不能足额收回,将导致坏账损失,进而影响公司利益。

3、相关存货可能无法足额变现的风险

根据中锦公司与航天神禾签订的设备定制合同约定,中锦公司应在收到航天神禾的预付款后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备货,并根据指令在指定地点交货。截至本公告日,中锦公司与航天神禾签订的部分设备定制合同交货期已届满,中锦公司为避免损失扩大,将备足的货物延缓交货,对应形成了存货金额(扣除已收到的预付款)为 17,737.84 万元。鉴于航天神禾发生违约行为在先,并且合同货物暂缓交付有 2021 年 5 月 24 日航天神禾向中锦公司出具的《关于暂缓交付合同货物的通知》为依据,中锦公司延期交付订单货物有充分依据,货物延期交付并非由中锦公司原因造成,因此预收款退回的风险较小。

??截至本公告日,中锦公司暂缓交付存货货值(扣除已收到的预付款)为17, 737.84 万元。上述金额合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28%。存货可能因无法足额变现,导致存货减值风险。

4、可能增加存货且无法足额变现的风险

根据中锦公司与神禾公司部分设备定制合同约定,合同项下将有总计21,819.40 万元货物应于 2021 年 8 月 5 日和 2021 年 9 月 29 日待交付,如届时逾期应收账款问题仍未解决,上述待交付合同货物将可能形成新增存货, 可能增加存货的金额(扣除已收到的预付款)为 17,783.76 万元。上述金额合计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3.29%。存货可能因无法足额变现,导致存货减值风险。

上述事项合计金额 55,149.84 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10.21%。相关业务风险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将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二、凯乐科技(7月23日)

公司自 2020 年 5 月起,先后与新一代专网通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一代”) 签订《产品购销合同》, 向新一代采购隧道式加密传输服务系统处理器、智能自组网数据通信模块、高速数据处理嵌入式系统三款产品(以下简称“专网通信业务”)。自合同生效后, 新一代出现了逾期供货的情形,经公司多次催讨,新一代至今仍均未履行相关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 新一代收到预付款合计人民币 11.51 亿元所对应的合同已逾期尚未交货。为减少损失, 公司依法就前述新一代的违约行为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情况如下:就新一代违约行为,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9 日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 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7 月 23 日向公司出具了《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1 鄂 10 民初 233 号), 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2020 年 5 月至 2020 年 9 月,原告被告双方经协商一致共签订了 29 份《产品购销合同》、 1 份《补充协议》,合同约定:公司向新一代采购隧道式加密传输服务系统处理器、智能自组网数据通信模块、高速数据处理嵌入式系统三款产品;公司与被告签订合同后一般情况下一周内预付不低于 30%的采购款, 满 6 个月支付合同总价 65%货款。产品交付及款项支付等合同主要条款,会根据市场情况作适当调整。到货时间为合同生效后 180 个日历日;被告延期交货或合同不能履行的,按照产品总价的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延期交货一个月的,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照被告的要求已支付了全部合同 95%的预付款, 但被告迟迟不能交货,现合同约定的交货期已经届满, 被告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给原告造成了巨额经济损失,原告已向被告发出了合同解除通知函。根据合同的约定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五百六十五、五百六十六的规定及相关法律规定,原告有权要求解除合同、要求被告返还已支付的款项并承担违约责任。

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 现依法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所请。

1、请求确认原告与被告签订的 29 份《产品购销合同》和 1 份《补充协议》已解除;

2、请求判令被告依法返还原告支付的合同预付款人民币 11.51 亿元;

3、请求判令被告依法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0.34 亿元(以合同总价款为本金,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算至款项清偿完毕之日止,暂计至 2021 年 6 月 18 日);

4、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专网通信业务预付账款余额为 62.27 亿元,其中出现供应商逾期供货合同金额 11.51 亿元, 上游供应商已出现交付不及逾期, 若未来持续不能如约供货或退回预付款, 公司预付账款可能存在损失风险;公司专网通信业务应收账款余额为 0.61 亿元, 目前全部逾期尚未收回, 应收账款可能存在损失风险;公司专网通信业务存货余额为 2.11 亿元, 目前下游交付短期已出现障碍, 存货可能无法足额变现, 存在资产减值风险。

三、国瑞科技(7月13日)

一、 关于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购销业务的说明

从 2019 年开始,公司依托自身采购平台及资金的优势,新增移动式无线数据通信一体化系统代理业务。开展该业务是为了完善公司产品结构,扩大销售规模,是提高综合收益的一种方式。同时通过对该类通信产品技术、生产及业务模式和流程的认识,为拓展承接该类通信产品的生产加工购销业务作准备。该类通信产品业务是对公司原有主营业务的延伸,有利于扩大公司计算机通信产品的产能,提高综合收益。

2020 年,随着前述代理业务的开展,公司通过自身技术和加工能力,逐步承接下游客户的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的通信产品整机生产加工购销业务,以扩大生产销售规模,提高计算机通信产品产能, 因此拓展了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购销业务。

业务模式:下游客户与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后预付 10%定金或预付款,公司收到货款后,向供应商采购主材部件支付货款,并向其他不同的供应商通过比价采用不同的付款方式采购软件、壳体、辅料等元器件和原材料,公司与供应商分别签订了采购合同,同时添置了新的生产检测设备,公司根据客户产品技术要求,自己进行生产、 组装调试、 性能测试、包装成品,经客户验收后支付剩余款项,该类业务从采购到生产交货周期为 9 个月以内。

2020 年,公司实现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购销业务收入 21,072.78 万元,该收入货款已全部收回。

(二)合同执行异常及相关存货可能无法变现的风险

2020 年期间, 公司与富申实业公司、南京长江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综合保税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了系列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购销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公司应在收到客户预付款或定金后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备货,并根据客户指令交货。客户已就前述部分合同向公司支付预付款或定金,同时我方亦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产品的生产和检验工作。近期,经多次催告,部分客户仍迟迟未按协议要求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提货义务。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就上述合同对应的存货约 9,844 万元(扣除已收到的预收款项或定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8.43%。前述客户未按时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并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资金安全与业务的经营与安排,存在对公司资产造成损失的可能。

(三)应收账款逾期风险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关于多网状云数据处理通信机应收账款合计 16,68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29%。前述应收账款逾期的风险增加,将对公司的资产流动性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也不排除未来出现部分应收账款无法收回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中天科技

1、业务模式

公司于 2019 年新增高端通信业务,主要产品为多网融合通信基站用设备,该基站系统由数据处理模块和数据传输模块组成,满足视频、语音、数据处理的保密通信功能的基站系统,为用户提供多业务、多网络、高可靠的综合一体化通信服务。高端通信业务销售模式:客户向中天科技之控股子公司南通江东电科通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东电科”)支付合同金额 10%的预付款,客户在江东电科产品经第三方检测合格、客户验收合格后 7 个工作日内支付 90%的尾款。高端通信业务采购模式:根据采购合同约定,江东电科自身或委托中天科技及下属子公司以 10 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先行预付 100%的采购款,供应商在收到采购款后 6 个月内完成原材料交货。该类业务从原材料采购、组装、测试、验收交付的周期约为 9 个月。

2、预付款项损失风险

公司与供应商浙江鑫网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鑫网”)签订了系列高端通信业务原材料采购合同,以 10 个月期限的银行承兑汇票向其预付 100%的原材料采购款。根据合同约定,供应商应在收到货款后 6 个月内完成交货,如因其原因造成延期交货超过一个月或合同不能履行,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截至 2021 年 6 月30 日,高端通信业务合并口径账面预付款项金额为 213,531.20 万元,已经超过合同约定交付期一个月未交付的原材料金额为 96,695.28 万元,经与浙江鑫网多次沟通,其至今迟迟未发货,也未退回预付款项。若浙江鑫网不能按约供货或足额退回预付款,预付款项存在因无法收到货物导致损失的风险。

3、应收账款逾期的风险

江东电科与客户航天神禾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神禾”)签订了系列多网融合应急通信基站用设备购销合同。近期,航天神禾在收到高端通信产品后,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期限付款至公司账户。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关于高端通信业务逾期应收账款合计 51,233.16 万元。公司已采取多项措施催收,若应收账款不能足额收回,该应收款将导致坏账损失,进而损害公司利益。

4、相关存货可能无法足额变现的风险

根据江东电科与航天神禾签署的购销合同约定,江东电科应在收到客户预付款后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备货,并根据客户指令在指定地点交货。客户已就前述合同向江东电科支付预付款,同时江东电科也已按照协议约定完成产品备货。近期,经多次催告,航天神禾仍迟迟未按合同要求按时履行合同约定的提货义务,考虑到航天神禾已经出现大额应收账款逾期的严重违约情形,江东电科为避免进一步扩大损失,对后续订单暂缓发货。根据购销合同约定,除因江东电科原因造成合同货物延期交货超过一个月或合同不能履行,航天神禾才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缴违约金,且合同中均未提及预付款项退回的约定条款。截止目前,江东电科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备货并向航天神禾多次发函要求对方提货,货物延期交付并非由江东电科原因造成,因此预收款项退回的风险较小。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高通业务合并口径剩余未交付存货货值约 110,743.46万元(扣除已收到的预收款项),存货可能因无法足额变现,导致存货减值风险。

上交所下发监管工作函

此前的年报问询函

信息来源:会计雅苑

文章标签: 十几家上市公司联手搞骗局 9家上市公司被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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