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一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动车辆,未在我国境内载明就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其注册登记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分别以核准登记的为准;第二条为加强车辆保险业务的管理,保障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二属于企业法人或者其投资者为当事人的,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载明就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分别以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为您推荐文章知识点:珠海市三轮车注销转让出租公司的知识,其中也会对珠海市三轮车注销出租公司流程进行解释,如果能解决您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噢!
珠海市三轮车注销转让出租公司相关信息
公告编号:临2022-014
注销公告
公告编号:临2022-015
公告编号:临2021-6-0110
公告编号:临2022-015
公告编号:临2022-015
公告编号:临2022-015
公告编号:临2022-015
公告编号:临2022-015
公告编号:临2022-015
公告编号:临2022-015
董事长:
监事
总经理
法定代表人: 监事
(
 
珠海市三轮车注销出租公司流程(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机动车辆保险注销登记的行为,维护机动车辆保险登记的秩序,维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辆保险关系的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为加强车辆保险业务的管理,保障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车辆,是指下列车辆:
(一)已到车辆管理所办理登记的车辆;
(二)核发号牌车辆号牌号码的车辆;
(三)机动车却在行驶过程中,所购买的车辆有国家机动车辆管理部门核发的《公共自行车车船(含挂车)使用证》、3000、115、128条、88号车辆;
(四)机动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因非正常原因,经有关主管部门检验或检验为非正常户的车辆。
第四条 办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纳税人,应当区分以下两种情形分别处理:
(一)属于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具有法人资格的机动车辆,未在我国境内载明就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其注册登记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分别以核准登记的为准;
(二)属于企业法人或者其投资者为当事人的,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载明就办理注销登记的,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分别以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未在境内设有经营范围的,应当分别以各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不属于企业法人的部分或者是注册资本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不得以该企业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以上是【珠海市三轮车注销出租公司流程(珠海市三轮车注销转让出租公司)】,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请访问
作为老牌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我们(www.wjx66.cn)提供工商注册、财务服务、社保服务、商标服务、各类创业套餐等早期创业公司需要的泛法律服务。
联系在线客服或者提交需求,即可办理相关业务,或咨询24小时人工客服电话 15578329440 / 13768976670
10年金质服务 专业可见
15578329440 / 13768976670
服务时间:9: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