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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注销 交接清单流程(公司注销转让 交接清单)

时间:2022-12-01 18:20来源:互联网整理    作者:南宁友仔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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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摘要: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公司注销转让交接清单,需要注意的就是一步一步的进行,需要向工商局提出申请,之后开具《受理通知书》,提交好相应的材料,注意这些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之后在《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应的材料,之后将《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也是需要准备好的,其中相应的事项需要标注好;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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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

公司注销 交接清单流程(公司注销转让 交接清单)

公司注销转让 交接清单

公司注销转让交接清单,需要注意的就是一步一步的进行,需要向工商局提出申请,之后开具《受理通知书》,提交好相应的材料,注意这些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之后在《申请材料法定代表人信息》等相应的材料,之后将《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也是需要准备好的,其中相应的事项需要标注好。

公司注销需要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身份证、公章、私章、财务章等材料。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经公司登记机关注销登记,公司终止。

二、公司注销时公章也需要注销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企业注销时,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没有制发机关的,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安机关不受理注销企业的公章销毁。

三、公司注销后公章需要交给公安局吗

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管理的规定》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印章,如因单位撤销、名称改变或换用新印章而停止使用时,应及时送交印章制发机关封存或销毁,或者按公安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处理。”

企业注销时,原公章是由制发机关制发的,交由制发机关销毁,没有制发机关的,企业可自行销毁。公安机关不受理注销企业的公章销毁。

公司注销 交接清单流程

公司注销 交接清单流程(公司注销转让 交接清单)

公司注销交接清单流程是需要移交一份公司所有材料的,需要注意的就是一步一步的进行,需要注意的是一步一步一步的进行,如果出现多个材料需要移交,而且需要将移交的材料也进行了移交的时候,公司的数据不会有误,是需要将移交的材料在资料交接时进行审核,才是正确的,接下来就跟随久信财税小编一同来了解公司注销交接的流程。

一、公司注销交接件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

4、股东会的股东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确认决议;

5、经确认清算报告;内容包括:依《公司法》公司财产清理情况,通知、公告债权人情况,公司清偿情况(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公司债务等),股东对清偿后的公司财产进行分配的情况,公司所有债权债务已清算完毕;

6、公司清算组在报纸上登载通知债权人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7、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二、公司注销后还能恢复吗

注销的公司不能恢复。注销的公司丧失了其民事主体资格,不能再以公司名义起诉。如果公司是依法注销的,不再具备诉讼主体资格,也不能作为诉讼的主体;如果公司不再具有法人资格,无权参加诉讼,或许也不能作为诉讼的主体。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企业法人解散的,依法清算并注销前,以该企业法人为当事人;未依法清算即被注销的,以该企业法人的股东、发起人或者出资人为当事人。

二、公司注销的条件

1、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2、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3、公司因合并、分立解散;

4、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可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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