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摘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四清算组织的工作情况,如进行接管,清理财产、确认债权债务、财务审计、总体资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委托税收机关或海关出具完税证明等;以上就是找法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什么是公司清算报告的相关内容,综上所述小编提醒您,所以如果公司要进行清算的话,是需要制作清算报告的,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清算报告的内容大致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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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六章第四十三条、第九章的规定执行。
二、公司注销清算程序有哪些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注销】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三、公司清算的一般流程
公司清算一般流程:
(一)成立清算组;
(二)对清算组的备案;
(三)制作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四)办理国税、地税完税证明;
(五)清算公告满三个月后,制作清算结束日的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六)制作清算分配方案;清算工作完成后,由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
(七)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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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语。主要概述清算组织人员组成情况,确定清算基准日期(指确定清算工作开始的日期),扼要总结工作,说明委托哪些机构完成哪些工作。
(二)事业单位概况。内容有该单位性质、地址、《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号和代码标识、资金、职工人数、单位运转状况及注销的原因。
(三)进行清算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审计法》等相关法规。
(四)清算组织的工作情况,如进行接管,清理财产、确认债权债务、财务审计、总体资产评估、土地资产评估、无形资产评估、委托税收机关或海关出具完税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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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12月1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监控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监控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通关卡扣操作规程》
《临时设施管理暂行规定》
《临时设施管理暂行规定》
《临时设施及其使用说明》
《江苏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依法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通知》(证监办字[2008]3号)
2008年1月19日实施的《关于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通知》
2008年3月15日
商务部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货物监管和征免税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国办法[2008]102号
2008年3月18日
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办公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政局大厦南楼西楼2层
邮编:010-864
传真:010-83938198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转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深圳经济特区外商投资企业货物运输业税收征收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05]70号
2008-05-04
九、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
批准证书
董事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年06年06年06月06
十、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
批准证书
邮政管理局
董事会决议
年06年06月06日
十一、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
批准证书
国务院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
批准证书
邮政管理局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号:
年 月 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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