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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延续、补办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许可证(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

时间:2021-11-27 13:58来源:互联网整理    作者:老南宁代理代办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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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重点关注:承装电力设施许可证办理、电力工程承装承修承试资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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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朋友问小编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许可证怎么变更、延续、补办,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来讲解一下吧。

变更适用范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的变更分为许可事项变更及登记事项变更。1、许可事项变更。被许可人需变更许可证类别及等级的,应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提出变更申请。2、登记事项变更。被许可人名称、住所或者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被许可人应当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之日起30日内,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提出登记事项变更申请。变更后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限不变。

变更材料许可事项变更1、许可事项变更申请表。2、法人证明材料和净资产证明材料。3、主要设备及机具清单、经营场所证明材料。4、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的简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5、专业技术人员明细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者任职培训合格证书等证明材料。6、电工作业人员登记表。7、安全生产组织和制度的证明材料。8、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

申请一级至三级许可证的,还需要提交相关业绩报告以及证明材料。

登记事项变更:登记事项变更申请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原件。变更后的法人证明材料。涉及修改单位章程的,应当提交修改后的单位章程。变更后的住所与原住所属于不同派出机构管辖的,应当向变更后住所地的派出机构提出登记事项变更申请。

办结时限许可事项变更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20日内不能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经国家能源局华北监管局负责人批准,可延长10日。依法需要听证、鉴定、专家评审等的,所需时间不计入上述期限。登记事项变更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办理变更手续。

延续

一、适用范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为6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被许可人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提出申请。二、办结时限派出机构应当在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作出是否准予延续的决定。逾期未作出决定的,视为同意延续并补办相应手续。

补办一、适用范围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发生损毁的,应当及时向颁发许可证的派出机构申请补办;发生遗失的,应当在规定的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刊登遗失声明10日后方可向颁发许可证的派出机构申请补办。二、提供材料目录1、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补办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3、法人证明材料。4、损毁许可证原件或者许可证遗失声明。三、办结时限自收到补办申请之日起15日内,按照有关规定补发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以上就是老南宁财税服务公司小编对变更、延续、补办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许可证的解答,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变更的小知识,欢迎大家关注小编,小编会持续更新的。

文章标签: 许可证办理 资格证 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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